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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通知
作者: 教务部   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   添加时间: 2008-8-29   打印  关闭
 
        
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
教务通知  [2008]  26 号
关于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注册通知
各专业班级:
    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试行),学院将严格按照“先缴费后注册”的原则受理学生注册。没有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,不能注册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,是所有在读学生延续学籍的必要条件。没有注册的学生,不具有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学生学籍,不能进入成绩查询系统,不能进行正常学习,不能参加考试。现将学生证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:
    一、注册对象: 05、06、07级已经足额缴纳应缴学费的学生。    
    二、注册时间:9月3日-9月10日完成学生证注册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!
    三、注册流程:学生证由各班班长统一收交、办理和领发。班长将本班学生证收齐后,将未交学费学生的学生证扣除,以班级为单位到各系统一办理注册,核对注册信息后,加盖注册章并对火车票“优惠卡”充值,进行网上注册后,学生方可取得学籍。
    四、注意事项:
    1、学生因病等不可抗拒正当事由不能如期注册的,必须事先书面向所在系请假,并提供有关证明,经系主任同意后,报教务部备案,方可延期一周注册。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一周不注册者,按旷课论处。两周及以上不注册的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    2、学生因经济困难不能如期注册的,经本人申请,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批准,可以延期注册并参加学习,但最迟应在学期结束前交清所欠费用进行注册,否则,所学课程学分不予承认。
    3、学生证遗失者,注册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,经办人员将其情况记录在案。待学生证补办后。
    五、各系于开学第二周内将未按时注册(含延期注)学生名单报学院教务部。
徐海学院教务部   
二○○八年八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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